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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激活发展新动能

中共锦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四级主任科员 王彬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掷地赋声,铿锵有力。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和快速发展时期,从传统的工业,逐步转变为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小型科技产业,在这段时期内,打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已成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之举和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必然选择。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公正、诚实守信、高效廉洁、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发展空间,让投资者感到创业安全,去职能部门办事效率高,合法权益有保障,投资者有回报。由于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有效地开展招商引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竞争,是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区域内的企业及其它投资主体的投资和经营,最终对区域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等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李克强总理早在2017年6月13日召开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改善营商环境要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做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李克强总理所强调的就是:“必须下大工夫、真功夫,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当前,在全球竞争加剧的大背景下,要持续不断地优化营商环境,变革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调整监管职能,尤其是要调整深层次的监管权力结构,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的转型与变革,从而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系统工程,也是基础性工程,其目的是保障全面深化改革这一首要任务。东北地区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归根结底都要靠全面深化改革。在改革问题上想要排好队、齐步走、整齐划一是不切实际的。要想顺利“过河”,就要根据自身实际找到不同的“桥”和“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在谋划地区改革发展思路上下功夫,在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上下功夫,在激发基层改革创新活力上下功夫”,这“三个下功夫”明确了深化改革的着力点;强调要“重点从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有利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调动保护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等方面完善改革思路”,这“五个有利于”突出了完善改革思路的总原则。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既要统筹推进,又要重点突破,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定改革信心,做实改革举措,释放改革活力,提高改革效能,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提供强劲动力。

优化营商环境关键在于“法治化”,特别是要以法治化来强化政府的契约精神。要进一步明确政府的权力边界,理清各管理部门的关系,强化依法行政理念,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管理方式创新,阳光下行使权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通过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商业贿赂等行为,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信用和市场监管体系;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全民法律素养,提升营商主体的守法意识与维权意识;要深入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宣讲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法律支持服务。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做好营商环境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是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至关重要的,对于国家出台的有利于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关政策要积极落实,并充分地认识和了解这些政策,扶持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政府也要加大监管力度,保证这些政策的贯彻实施。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而以法为镜可以断曲直。法治是对营商环境规范化和良好运用的保障,严谨有序的营商环境规范是经济活动的戒尺。

三是加大管理力度。政府要加大对营商环境的管理力度,对于不利于建设良好营商环境的行为或组织进行严格的打击,持续加大对企业及其周边环境秩序的整治,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严惩不健康的竞争关系,建立一个公平,有序的竞争市场,使企业之间形成一个良好的竞争关系,实现双赢。

营商环境就像一根扁担,一头担着城市发展,一头担着企业未来,即休戚与共,又共融共生。哪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企业投资就往哪里走,哪个地方发展就会更快更有活力。抓好营商环境的优化,对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